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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抢劫杀人案辩护意见

作者:张刚律师 发布时间:2020-06-06 浏览量:0

辩护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相关规定,山东垠鹏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家属的委托,由我担任被告人某某的辩护人。今天依法出庭参加诉讼。开庭前我仔细查阅了起诉书和主要的证据材料,会见了被告人,刚才又听取了法庭调查,对本案有了清楚的了解。现依据事实和法律发表辩护意见如下:

一、首先我对两位受害人其中的女受害人不幸离世和男受害人的身受重伤感到难过和悲伤。希望我们的社会以后远离暴力和犯罪,真正成为和谐幸福的社会。

二、分析被告人的犯罪来看,也不是偶然的,有内部和外部两种因素共同起作用造成的。

1、外部因素是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还不是很健全。对于陷入生活困难的群体,国家还没有有效的措施予以救助。也没有有效的措施积极帮助这些人找到工作。以至于像被告人这样的文化水平低,法制观念淡薄的人开始琢磨邪门歪道,幻想一夜暴富,摆脱贫困。被告人在案件发生前找工作,因社会阅历和辨别能力不强,被传销组织欺骗。共计被骗了7万元,这些钱都是向父母要的,是父母辛辛苦苦积攒的血汗钱。可以说被告人当时的情况处于穷困潦倒。当时的困难处境使得被告人铤而走险。从网上了解到盗窃ATM机保险柜里面的存款。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我国的网络内容急需整治。网络上各种犯罪信息充斥其间,很容易找到,给被告人这种没有辨别能力的人以极大的误导。

2、被告人的父亲母亲均在家务农。因家境贫困,被告人从小就没有受到良好的教育,尤其是法制教育。但因文化程度太低,又很难找到合适体面的工作,又无其它合法经济来源。同时受不良生活环境影响,加上不懂法,才导致走上了犯罪道路。 从这点来分析,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既是社会秩序的侵害者,又是社会不良环境影响的受害者。

3、从当时的犯罪过程来看,被告人并没有开始就要杀害被害人的预谋。只是被告人撬ATM机的保险柜时,发现传达室有一男一女俩被害人在睡觉。当俩被害人听到动静惊醒后大声的喊叫使得被告人非常害怕。怕自己跑不出去,怕被抓住。情急之下脑子一热做出了错误的决定,用锤子击打受害人,使其不再喊叫并完全丧失了抵抗能力。才酿成了大祸。

只所以被告人采取了暴力方式解决问题,也与被告人平时喜欢看一些网络暴力的视频和影片,以及玩一些带有暴力色彩的网络游戏,接受不良的社会影响有关系。这些影片和视频中充斥着血腥和暴力的场景。这些暴力视频看多了,当生活中遇到紧急情况时,往往总是想到采取暴力的方式解决。尤其是血气方刚的年轻人表现尤为突出。加之被告人法制观念淡薄,对其行为后果没有清醒的认识,才导致悲剧的发生。

三、被告人在被公安部机关抓获后,主动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讯问,坦白了自己所犯下的罪行。这说明被告人基于内心的真诚悔悟和知罪、认罪、悔罪的思想表现。被告人在此之前未触犯过国家的法律,无前科。被告人文化程度低,法律知识欠缺。对犯罪行为性质认识不够,其没有能很好的把握自己,而走向了犯罪。归案后,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开始醒悟并感到深深的懊悔。对于造成被害人的死亡和重伤也感到难过和忏悔。对此,请法庭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辩护律师:张刚

2017年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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