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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释大义,巧解 酒店纷争。

作者:刘庆才律师 发布时间:2016-10-29 浏览量:0

法理释大义,巧解桂林酒店纷争。

桂林旅游举世闻名,作为桂林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桂林的酒店业,也相对较发达,各种规模不一、风格各异的酒店矗立在这座城市中,招徕四方来客。

相对应地,酒店业经营活动中不可避免会出现因纠纷而诉之法律的案件。本律师今年办理的一件桂林酒店转让的纠纷案,该案双方签订了转让合同,酒店证照齐全,转让前由转让方正常经营,签订转让协议后,转让方将酒店交付给受让方,工商执照也变更到受让方名下,受让方也支付了转让款。转让后,受让方经营时,因特种经营许可证办理受阻而产生纠纷。

该案现有证据材料上看对受让方很不利,酒店也交付,双方的义务也履行完毕,再要求解除合同于情于理不符,于法无据。如何破解难题,变被动为主动?作为受让方的委托律师,本律师认为不能完全局限于合同的具体条文,不能机械、生搬硬套,必须从法理上,从合同的立法原则和精神上解读转让方的合同义务,在合同中无明确约定情况下,应该联系整个交易事件的前因后果,从合同的目的上解释,还原交易双方签订合同时的真实意图和根本目的,从而确定本案中受让方要求解除合同、要求转让方承担违约责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在确定诉讼基本策略和方案后,本律师在诉讼过程中,又想方法收集好各方面证据材料,以便维护好委托人权益。

该案十分复杂、疑难,法庭经过两次开庭审理,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本律师的代理意见,完全支持了我方诉讼请求,实现了准确运用法律原则、法律精神解释合同,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典范。



                              桂林律师   刘庆才

                              2016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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