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努力,加深沟通,成功为当事人减少离婚损失!
来源:何平律师
发布时间:201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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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潘*辉
代理人:广东熊何律师事务所
案号:(2013)佛城法槎民初字第487号
案情简介:原告潘*辉与被告关*珍结婚于1991年登记结婚,1993年生育一女儿(已成年)。双方共有两套房产,夫妻共同财产近百万元。婚后原、被告感情一般,为了女儿维持到现在,近几年矛盾不断升级,感情破裂。但被告不同意离婚,无奈之下原告起诉至法院要求判决离婚。诉讼中,被告提出原告违背夫妻忠实义务,在外面搞婚外情,严重伤害夫妻感情,要求与原告均分房产及高昂的精神损害赔偿,方可同意离婚。开庭前,代理律师多次与女方进行深入沟通,庭审中,代理律师与法院一起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调解意愿,并在法官面前签订了双方都较为满意的离婚协议。
律师点评:近年来,由于工作、经济压力及感情矛盾的沟通不善,导致婚姻问题愈发严重。在发生感情矛盾时,应当互相沟通,多理解、体谅对方,懂得换位思考,增进双方的信任度,只有这样夫妻的感情才能恒久。当感情破灭时,夫妻双方应当理性面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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