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解雇,及时维权!
来源:何平律师
发布时间:201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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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佛禅劳人仲案字[2014]19号
代理人:广东熊何律师事务所
委托人:张*宽
案情简介:张*宽于2004年2月24日入职伊**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从事剪切工工作。佛山某电气有限公司系由伊**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投资成立的,2008年底,张*宽被分派到佛山某电气有限公司工作,继续从事剪切工工作,一直工作至2013年12月。佛山某电气有限公司于2013年12月20日以张贴通知书的形式解雇了张*宽,解雇理由是张*宽破坏公司财物,违反公司《奖惩条例》的规定。实际上张*宽只是用脚抵住电梯门拿工作工具,并没有对公司电梯使用暴力,佛山某电气有限公司辞退张*宽的理由并不成立。事后张*宽与佛山某电气有限公司协商违法解除赔偿事宜均无果。经律师多方面收集证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最终经调解由佛山某电气有限公司支付张*宽带薪年休假工资、双倍经济补偿金共3万元。
律师点评:在现实生活中,不少用人单位会以违反公司某条例为由解雇员工,解雇行为是否合法要视乎该条例是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该条例是否已被员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程序通过,并且已经向员工公告过,被违法解雇时建议及时咨询或委托律师处理,争取及时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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