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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重新划分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成功案例

来源:范斌律师
发布时间:2019-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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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重新划分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成功案例

 

审理法院:四川省金牛区人民法院  

委托代理人:四川凯越律师事务所范斌律师

一、案情简介:

2017年111518时,赵某某驾驶丰田牌小型轿车,由花圃路驶入金牛区解放路二段与花圃路交叉路口在路口左转弯,与在路口行走的行人王某某发生碰撞,事故造成王某某受伤。王某某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20180106日死亡。

2018年32日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二分局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赵某某与王某某承担事故同等责任。该事故责任认定作出后,王某某家属不服该责任认定,向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申请复核,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于201843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复核结论》,决定维持原责任认定。王某某家属认为交警部门做出的责任认定及复核结论是错误的。于2018612日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赵某某在本次交通事故中负事故主要责任,并赔偿原告医疗费、死亡补偿费、丧葬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近亲属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并判令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就上述赔偿费用在交强险限额内及商业三者险范围内承担法定支付义务,并直接向原告进行支付。

二、律师承办该案过程:

王某某家属通过朋友找到范斌律师后,委托范斌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希望将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重新划分为赵某某承担主要责任,王某某承担次要责任,以争取更多的赔偿款。

范斌律师仔细听取了王某某家属对事故经过的陈述,并审查了相关证据材料后,初步判断:交警部门做出的同等责任认定是错误的,本次交通事故按主、次责任划分更为合理(即赵某某承担主要责任,王某某承担次要责任)。为证实自己的判断,同时也为当事人负责的态度。范斌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到交警部门调取了交通事故现场视频录像资料、现场勘验笔录、现场照片、询问笔录、司法鉴定意见书等相关资料。通过对事故现场视频录像资料的仔细研判,最终发现赵某某在进入事故现场路口时,并不是其所称的是绿灯,而是在黄灯闪烁时抢行进入路口并左转弯,虽然王某某未走人行横道,但赵某某在左转弯时没有明显减速慢行,让行人王某某优先通行,且系车辆正前方撞击王某某背后,并不是赵某某所称的处于车辆视角盲区。因此,赵某某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更为合理。

之后,根据调取到的证据材料,范斌律师代理王某某家属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赵某某在本次交通事故中负事故主要责任,并赔偿原告医疗费、死亡补偿费、丧葬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近亲属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并判令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就上述赔偿费用在交强险限额内及商业三者险范围内承担法定支付义务,并直接向原告进行支付

三、法院判决结果及理由

   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将交警部门划分的双方承担事故同等责任,重新调整为:赵某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王某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公司支付王某某家属全部赔偿款。

法院判决的主要理由:王某某通过路口时没有走人行横道,存在过错。赵某某通过路口时虽然没有闯红灯,事发当时观察道路四周的视线应当不存在视觉障碍,但其在左转弯时没有减速慢行,让行人优先通行,对行人没有采取避让措施,将正在行走的王某某撞伤,存在明显过错。鉴于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相对于非机动车和行人处于强势地位,对道路交通安全负有更大的责任。综合上述因素,赵某某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王某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王某某与赵某按28比例分担责任。

四、律师建议及案例评析

对于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仅是一种书证证据,并不当然具有证明效力。在双方产生争议诉讼到法院后,还须经过法庭质证并综合评判后,法院才能采信。

但在司法实践中,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法院一般不会轻易推翻,通常都会采信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中对责任的划分。特别是本案中经过复核的责任认定书,被法院推翻的可能性更小。但由于律师调取到了本案的关键证据,即事故现场的视频资料,律师在仔细回放、反复查看视频资料的情况,才发现了对王某某有利的案件事实,并向法庭进行了详细阐述、论证,最终取得了法官的认可,并对责任认定重新进行了划分。

承办律师通过对该案的办理,总结了一些心得体会,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不要轻易受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及复核结论的影响,而是要在案件证据的基础上,对事故的发生进行客观、理性的分析判断,寻找不容易发现的对当事人有利的案件事实,以便有充分的依据证明自己的观点,并说服法官。

二、在可能产生纠纷的时候,应尽早咨询律师或委托律师代理案件。在本案当中,如果委托人没有尽早委托律师,并向法院提交重要的证据材料,法院很难重新划分本次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


以上内容由范斌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范斌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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