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
来源:洪氢律师
发布时间:2015-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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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某,经营一家手机店,因涉嫌收购二手品牌手机进行翻新并销售,被福田检察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提起公诉,并指控销售金额高达五百七十万人民币,后赖某家属找到洪主任代理。庭前,洪主任认真准备本案,寻找强有力的突破点,庭审时,洪主任从从法、理、情多方面向法庭提出辩护意见,以灵活的辩护思路和出色的辩护技巧,排除大部分的非违法销售金额,最终法院只以销售金额为六万元对赖某定罪,并判处两年的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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