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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借名当法定代表人,离职后应该要求公司变更

来源:吕德政律师
发布时间:2020-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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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实中,容易出现这样的情况,在职期间,被老板借用身份证成立了公司,当了股东或者法定代表人,一旦离职,你一定要赶紧要求老板变更。

股东或法定代表人,不是随便当的,一旦公司出现违法或者出现债权债务纠纷的时候,你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去年我接的一个案子,当事人是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他以前是股东,后来股权转让给另一个人,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但是新的股东在接手公司以后,拒绝变更法定代表人。麻烦因此而产生,因为公司经常晚报税,税务局会在每个月通知他,在反复与新股东沟通无果的情况下,不得不找到律师寻求帮助。

      律师主动与新股东取得联系,提出变更的要求,同样遭到了拒绝。为了做好公司可能违法的情形出现(例如虚开增值税发票)等,律师先去税务部分进行了举报,举报新股东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变更税务登记信息,税务部门受理以后,找到新股东进行了约谈,但是新股东仍然拒绝变更。考虑到新股东可能利用公司做违法的事情,律师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立即变更相关信息。在起诉以后,公司以及新股东在审理期间完成了变更,并赔偿了当事人5000元。

      被当法定代表人或股东的的职工,在离职的时候,一定要向公司提出具体的要求,例如一个月内公司完成相关的变更。如果公司没有这样做,建议通过诉讼解决。有一份法院的判决,即使公司发生违法违规的事情,你也可以摆脱行政或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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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吕德政
  • 执业律所:北京尚梓律师事务所
  • 职  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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