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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诊所违规实施整形手术造成漂亮女子双侧乳腺管断裂、乳头坏死缺失案

来源:唐泽光律师
发布时间:2010-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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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体美容诊所违规实施整形手术造成漂亮女子双侧乳腺管断裂、乳头坏死缺失案
                    作者:唐泽光 

【案情回放】
患  者:阿梅(化名),女,40岁  代理人:唐泽光  北京金栋律师事务所律师
医  方:A医疗美容诊所     法定代表人:郑倩倩(化名)
   阿梅是个漂亮的女人,皮肤白皙,双眼皮大眼睛,身材也十分动人,加之是一名业务经理,对自己的形象非常在意,所以经常去美容店或美容诊所美容。2007年2月12日阿梅到A医疗美容诊所去做美容,在聊天中该诊所一名员工向阿梅介绍了一种可以使乳房缩小的整形美容手术,并称她自己已经成功通过该手术使得乳房大小、形状达到理想标准,并现场脱衣服给阿梅看。经过该名员工的现身说法,阿梅也觉得自己双侧乳房过于肥大,禁不住诱惑决定在A医疗美容诊所进行乳房缩小手术,当天就交了手术费。2月13日A诊所就为阿梅实施了环形切口巨乳缩小加乳头缩小术。术前医生说在阿梅的双侧乳房上各做两个一定间距的环形切口,取出两切口中间部分的腺体和脂肪组织,再把剩余部分进行缝合,以达到缩小乳房体积的目的。手术共进行5小时,术后采取加压包扎,阿梅于术后2小时完全清醒。2月14日,阿梅在换药过程中发现其双侧乳房的环形切口下方均多出一道竖形切口,而手术前医生并未提及要纵行切开乳房。医生解释说是为了加强塑型效果,不会遗留疤痕,可以完全恢复。嘱其定期复查,自己不能擅自打开包扎。2月21日阿梅到诊所复查时发现双侧乳头发黑、发硬、有痂皮,同时乳房里有积液。医生给予输液,换药处理。3月10日再次复查时,阿梅双侧乳房环形切口裂开,内部出现脂肪组织液化,且有溢出。主刀医生开始每天为她进行抽出液化组织、换药处理。直至4月下旬,伤口情况不断恶化,症状不能缓解。无奈之下,阿梅不得不再次接受手术,沿原环形切口位置将其双侧乳房的乳头、乳晕及其他坏死组织彻底切除。结果阿梅胸前两个乳房不对称,乳腺管完全断裂,乳头缺失,双侧乳房下方都有长达十公分的疤痕,变得男不男女不女,胸前丑陋不堪,阿梅为此不敢公开洗澡。女性最显著的生理特征被切除了,阿梅倍受心理折磨,爱人因忍受不了压力也离了婚。
2007年9月7日,阿梅在唐律师的陪同下来到A医疗美容诊所,复印并封存了其诊疗过程中的病历资料,并与该诊所的负责人及主刀医生进行了谈话,通过谈话记录确认了下列事实:
1、阿梅就诊的医院是一家个人开办的私人医疗美容诊所。为阿梅实施手术的主刀医生和麻醉师均系从外省市个体小诊所来京人员,不能提供外科整形医生执业证书,也未在北京办理执业注册手续。且A诊所还有其他大量手术均是由该名外聘的人员完成,事后诊所按手术费用比例给其分成。
2、此次所有参与阿梅手术过程的医护人员均提供不出相应的从业资格证明;诊所不能提供乳房整形手术诊疗范围证明;对于患者双侧乳房上多出来的竖形切口,主刀医生不能提供符合医疗操作常规的依据。
3、A诊所作为医疗美容机构,手术室条件简陋,器械不全,达不到无菌条件。诊所在不能提供必备的包扎材料的情况下,用毛巾代替棉垫,用容易滑脱的化纤包带给患者进行术后包扎,结果造成包扎物滑脱,压迫乳头及乳晕,又因为毛巾的硬度太大,使局部血流不畅,引起组织坏死,与患者的乳头及乳晕最终被迫切除直接的因果关系。
4、诊所不能提供合法医疗票据,而是用收据代替。无规范的手术同意书、麻醉记录单、手术记录、门诊治疗和换药记录。
在做完上述工作后,原告代理人和诊所法人才开始谈判和摊牌,诊所也请了律师参加。鉴于前期取证工作已经完成,诊所违法违规操作证据全部被患方掌握,诊所面临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的双重压力,经过几轮解除,诊所负责人和主刀医生完全崩溃,最后只好同意患者的全部赔偿请求,双方签署了赔偿协议书,支付28万元的赔偿金。原告没用诉讼就解决了这起医疗纠纷。
【律师点评】
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如果将接受服务的人们比喻成上等的瓷器,那么医疗美容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将破损的碎片拼接得和原来一模一样,其更大的意义在于让本来已经很好的作品变得更加完美,所以,对于从事医疗美容服务的医疗机构和具体从业人员都有着较高的标准和要求。
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医疗美容机构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并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开展执业活动。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主诊医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执业机构注册;2、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其中,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应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历;3、经过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1年以上。从事医疗美容护理工作的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护士资格,并经护士注册机关注册;2、具有两年以上护理工作经历;3、经过医疗美容护理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护理工作6个月以上。
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核定并办理执业注册手续的人员不得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服务。医疗美容机构应在卫生行政部门核定的诊疗科目范围内开展医疗服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诊疗范围,其使用的医用材料须经有关部门批准。执业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医疗美容技术操作规程。
参照现行法律和卫生部规章,本案例中A美容诊所存在多种违法违规事实,包括不具备整形手术条件超范围开展整形手术、使用非医疗美容专业人员实施外科整形手术、手术人员理论水平和技术水平低下、未按规定履行告知义务、未按《病历书写规范》书写和保管病历、夸大和虚假宣传、违法收费等等。造成阿梅现在的后果,完全是个体诊所盲目经济利益所致。对这样的诊所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大监管和处罚,不然的话不知道还会致残多少人。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思想的解放,人们对“美”的追求也越来越强烈。在市场需求的膨胀,经济利益的驱动下,越来越多的人进入到整形美容行业,一些不具备经营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了医疗美容业务,很多不具备整形美容资质的医生操起了手术刀,使得从业者队伍出现良莠不齐的问题,美容整形纠纷也越来越多。  这个案例也提醒我们广大爱美的朋友一定要事先了解医疗机构执业范围和医生的执业资格,不能盲目听信医疗机构自身的夸大宣传,最好到正规的国营医疗机构去就诊。否则,很有可能就会“求美不成反毁容”。本病例就是一个惨痛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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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唐泽光
  • 执业律所:北京市金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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