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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

2010年9月,成功为刘某代理了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刘某经鉴定为伤残九级。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1余万元。
本案在审理中,经法院主持,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同意调解。先由保险公司中保险范围内赔偿,超出部分的损失,由肇事一方的司机赔偿。最终使此案得到圆满地解决。被代理方当事人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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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北京用户2022-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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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新疆-伊犁州用户2016-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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