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外商投资清算注销
案情简介:
宁波某外商投资企业系意大利公司投资的外贸型生产企业,该外商投资企业经营状况一直良好,但由于意大利的母公司在本国申请破产,股东决定委托律师负责完成清算并注销宁波的外商投资企业。
清算程序:
1. 董事会决议
2. 审批机关批准
3. 进行清算
(1)成立清算委员会
(2)公告及通知债权人
(3)制作清算开始之日清算报告
(4)清理公司资产,债权债务关系
(5)变卖资产,回收债权,清缴税款,清缴债务,清欠工资
(6)制定剩余财产分配方案
(7)制作清算报告
4. 董事会会议通过清算报告
5. 报审批机关备案
6. 其他相关手续:
(1)办理海关税务注销登记
(2)外汇汇出审批手续,汇出外汇。外汇注销及银行账户注销手续
(3)办理统计财政登记注销手续
7. 办理工商登记注销手续
8. 公告企业终止
律师点评:
中国目前存在有很多公司停业或者被吊销后,并未履行清算程序完成公司注销,根据法律的不断完善,此种情况下,公司股东将面临索赔风险。
众所周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但是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的,那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将突破《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的限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
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公司清算可分为破产清算和非破产清算。破产清算是指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时,由法院指定清算组对企业法人进行清理,并将破产财产分配给债权人,并最终消灭公司法人资格的程序;非破产清算则包括自行清算和强制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