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法律快车 > 金华律师 > 章福阳律师 > 亲办案件 > 案件详情
律师信息

章福阳律师成功办结一起工伤案件

作者:章福阳律师 发布时间:2012-12-17 浏览量:0

章福阳律师成功办结一起工伤案件


 委托人自2005年至今一直在某企业车间工作。2012年3月,委托人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导致一食指离断,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经劳动局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委托人所受事故伤害为工伤。后经金华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因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九级。委托人遭受事故伤害前一年月平均工资2000左右。某企业一直未为委托人缴纳养老、医疗等各项社会保险,应当依法为委托人以2000为基数补缴2005年至解除合同之日止的各项社会保险费。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委托人自2008年开始应当享受每年5天的带薪年休假,因某企业未予安排,应当支付委托人三倍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因委托人与企业协商未果,委托本律师通过司法途径索要相关赔偿。

本律师代理委托人起草法律文书并收集证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受理后,向某企业送达了申请书副本并向本律师通知开庭时间。庭前,企业主动向我方请求庭外和解。经协商,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委托人的权利在最短时间内实现。

本案虽然处理掉,但是在收集证据方面还是比较棘手,主要是劳动者无法提供工资收入情况证明,同事又不愿意作证,劳动合同又没有,所以维权比较困难。所以,本律师在此建议广大劳动者,在与单位形成劳动关系时,应当尽快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资收入可以要求单位转账,一旦出现问题时可以方便维权。


章福阳律师

章福阳律师

服务地区: 全国

服务时间:09:00-21:00

律所机构: 浙江金正大律师事务所

150-8820-0295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