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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卖淫罪取保候审,拘役4个月

作者:胡小蓉律师 发布时间:2022-05-25 浏览量:0

一  案情简介

      2021年10月下旬开始, "招波" (在伙同犯罪嫌疑人张某、犯罪嫌疑人胡某,组织姚某、屈某,通过利用违法人员黎某、何某、张某(均另案处理)在东莞市厚街镇范围内从事卖淫违法活动进行谋利。其中犯罪嫌疑人姚某提供位于厚街镇珊美社区珊珊路XX住宿作为卖淫场所,犯罪嫌疑人屈某在厚街镇珊美社区珊湖路附近通过使用三轮车搭客进行拉客招嫖,介绍违法人员黎某卖淫8次;介绍违法人员何某卖淫4次;介绍违法人员张某卖淫10 次,张某获利2 000 元、胡某获利3 000 元、 屈某获利 750 元。


  二、办案经过

      屈某某家属在公安阶段委托胡律师和阮律师办理,胡律师和阮律师第一时间安排去会见了犯罪嫌疑人,会见之后去公安局了解案情,并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及法律意见书,但是公安局不同意取保候审。案件进入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之后,胡律师再次会见犯罪嫌疑人,并去检察院阅卷,同时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和法律意见书,检察院同意了屈某变更强制措施,同时做了认罪认罚,建议对屈某量刑6个月。

  

三、办案结果

     法院采纳了胡律师和阮律师的相关辩护意见,法院判处了拘役4个月,不用收监(刑期是屈某在公安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被实际关押的时间)。


四、本案亮点

1、本案四名被告人,只有屈某被取保候审

2、本案四名被告人,只有屈某判处的刑期比检察院建议量刑的期限低,其中两名主犯实际判刑刑期比检察院量刑刑期长,另外一名判处的是检察院建议的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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