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案二审成功减刑
来源:刘东升律师
发布时间:2013-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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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份,本律师成功代理一起故意杀人案的二审辩护。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王五、王二有期徒刑十年、九年。二审期间,本律师接受委托,通过认真阅卷、会见被告人、申请证人出庭,在二审开庭庭审过程中,针对案卷中的疑点、物证的缺失、证人证言全面进行质证,成功找到辩护要点,充分发表辩护意见。最终二审法院充分考虑了辩护人的意见,终审改判王五有期徒刑五年、王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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