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运浪律师

旷运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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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重庆-重庆

擅长: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劳动纠纷

诈骗罪

来源:旷运浪律师
发布时间:2012-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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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女士与张先生均是重庆市永川区人。 韩女士与张先生2006年至2009年系同居关系。该期间韩女士以各种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在张先生处诈骗。后韩女士被公安机关抓获,检察院以韩女士诈骗20余万元的数额提起公诉,以诈骗罪追究韩女士刑事责任。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韩某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旷律师接受该刑事案子后,仔细分析案情,查阅复制相关证据材料,从证据角度等多方入手,与检察院公诉人在法庭上展开对簿。终法院判决韩女士监外执行即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期五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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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汇龙大道196号附3号(一转盘海亮广场1栋2楼3号)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旷运浪
  • 执业律所:重庆年云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500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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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永川区汇龙大道196号附3号(一转盘海亮广场1栋2楼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