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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离婚纠纷)

作者:张伟国律师 发布时间:2010-07-23 浏览量:0

 

    注:本律师现以办理离婚案件为主,现精选本人办理过的离婚的成功案件,精选的每个案件都有典型性与代表性。同时因涉及到个人隐私问题,各案例的姓名及相应的审理法院都不一一列举出来。

1、丁女离婚案:丁女发现某老公有外遇,但苦于无相应证据证明,在第一次离婚中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在第二次起诉前,找到本律师,在本律师进行了细致地工作,丁女顺利取得其有外遇的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财产并损害赔偿。被告在证据面前, 不得不进行让步,同意离婚,在分割财产按6/4分割,补偿丁女5万元。

2、王女离婚案:王女在离婚诉讼中,发现被告将原先双方共同经营的企业资产私自转移,不知去向。本律师及时告知法院,并通过工作,发现其隐匿的财产,法院及时冻结了该财产。后在分割财产中,王女获得相应的财产。

3、张男离婚案:张男与被告在婚后购置了房产,因缺少资金,接受了被告父母的资助款10万元。后因感情不和,起诉到法院,在对房产分割时被告认为,应先归还被告父母的资助款10万元后,再均分,并向法院提供了银行汇款凭证。本律师认为被告父母的资助应视为共同赠与,因当时并未明示该款是给被告一个人的。后法院采纳本律师意见,最后双方调解结案,返还被告父母5万元后均分。

4、武男返还彩礼案:武男与被告经人介绍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后在订婚时,武男向被告支付了66千元作为彩礼。后被告在准备登记结婚前,提出退婚。但双方对彩礼返还产生分歧,诉至法院。本律师介入后,发现虽支付了彩礼,但并未出具收条的书面证据。本律师向法院提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即双方的二个媒人。后法院根据二位证人证言,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5、陈女离婚纠纷案:金男与陈女离婚时,在子女抚养上存在分歧,金男认为其儿子金小男不是自己亲生的,既不愿抚养,也不愿承担抚养费。后本律师与陈女商量后,陈女提出亲子鉴定。但金男拒绝鉴定。本律师提出亲子鉴定结果对金男并无不利反而可证实他的清白。然而,金男坚持不愿作鉴定,反证其与金小男存在父子关系的可能性极大。后法院采纳了本律师的意见,依据民诉的证据规则的相关规定,推定金男与金小男存在父子关系,应承担相应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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