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改定性聚众斗殴
来源:史智兴律师
发布时间:2013-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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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某故意伤害一案定性转变
廖某与同乡等人因细故与他人发生口解纠纷继而引发打架致人死亡,侦查机关、检察机关依法认定廖某等人涉嫌故意伤害犯罪。
作为廖某的辩护人,通过会见廖某,查阅卷宗材料,提出公诉机关指控廖某伙同他人因琐事纠纷即聚众斗殴致人死亡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定性不当。辩护人认为从目前的事实及证据来看,对廖某的行为应仍定性为聚众斗殴,而不应转化定罪故意伤害罪,且廖某属从犯、认罪态度好、家属赔偿等综合情节。一审法院采纳辩护观点,对廖某以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一年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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