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宁波鄞州区容某某工伤九级获赔6.5万元案例总结
来源:吴德朝律师
发布时间:2015-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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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宁波鄞州区容某某工伤九级获赔6.5万元案例总结
2013年9月,容某某进入宁波市鄞州某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工作,岗位为操作工,月平均工资3000元左右。入职后,容某某的工作一直顺顺利利的。
2014年7月31日上午9时30分许,容某某在公司的车间工作时,一不小心,在操作打压机时左环指被模具挤压伤。同事立即将他送至宁波市第六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左环指末节骨折。容某某在医院行内固定术。
2014年12月5日,宁波市鄞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容某某此次伤残事故为工伤。后宁波市鄞州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容某某的工伤作出鉴定结论为玖级工伤。
容某某发生工伤后,容某某多次与公司协商解决工伤事宜,但均被拒绝。该怎么办?2015年3月19日,容某某通过网络查询到吴德朝律师的情况后,来到律师事务所办理了委托手续,希望吴律师能够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接受委托后,吴德朝律师立即了解容某某的工伤案件情况,为其书写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计算工伤赔偿的项目: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鉴定费、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等工伤及其他劳动待遇。
准备好劳动仲裁申请书、赔偿清单、证据目录等材料后,吴律师帮助容某某向宁波市鄞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案件被受理后,吴律师积极与仲裁委联系开通事宜。2015年4月16日,容某某的案件在鄞州区劳动仲裁委开庭。经过吴德朝律师的据理力争,容某某与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公司同意一次性赔偿容某某工伤赔偿款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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