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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思维迎绝处逢生 二审上演绝地翻盘

作者:陈鲲鹏律师 发布时间:2023-05-28 浏览量:0

此案是陈鲲鹏律师代理的一起特别有代表性的二审全面改判的案件。

案情概要:A与B公司多年前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但在A如约支付过股权转让款后,B公司却迟迟不履行股权变更义务。本案案情法律事实其实不复杂,但由于A经营的公司与B公司还有若干经济合作往来,B公司主张A的股权转让款为双方公司之间其他的合作款,试图否定原告已经完成转让款的支付事实。最终,一审法院判决A败诉。

A在一审败诉的情况下,怀着放手一搏的想法找到本律师提起上诉。本律师结案后仔细研究案情,了解了一审中原被告的陈述事实和证据事实,分析了一审代理律师存在的问题,研判了一审主审法官的审判思路。代理案件以后,本律师改变传统思维模式,果断改变代理策略。首先通过补充证据,证明A确实已经履行了股权转让款的事实。B公司辩称的双方公司的其他合作协议中的款项支付均有相关的对账单和银行支付凭证以一对一,让B公司的说法前后矛盾,有效反驳B公司试图通过其他合作抵赖收到转让款的事实,得到了法官的认可。其次,在股权变更手续办理上,结合公司法相关规定和法理解释,改变了一审代理的不明确思路,确定了股权转让合同中,通知其他股东等相关义务履行人应为转让方B公司,而不是受让方A,也得到法庭支持。最后,通过补充新证据和追加证人,形成有效证据链佐证我方诉请,也达到了影响法官心证的目的,最终二审法院支持我方全部诉请,撤销一审判决,重新改判,我方全面获胜。

此案的获胜让本律师更加深刻的明白,律师代理案件中要善于应用创新思维方式去全局性的纵观全案,二审改判几率本来就很小,如果二审还是沿用一审的思路,那么二审的结局往往早已注定。因此作为一个律师,研读法条固然重要,但是学会如何运用思维方式更加重要,对于一些案情复杂的案子,如果学会采用创新思维,换一个角度看问题,此时你会蓦然发现“柳暗花明又一村”。

陈鲲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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