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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去开庭,结局太悲惨

来源:侯芹律师
发布时间:2023-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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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份接了一个劳动纠纷的案子,当事人证据很薄弱。仲裁立案之后对方一直不闻不问,不调解、不举证、不答辩,邻近开庭我一直担心对方万一再不出庭,那我这个案子可能还有点悬……结果,开庭那天他来了!我悬着的心就放下了一半,开完庭,我悬着的心完全放下了。刚走出仲裁委大门,我的委托人跟我抱怨说“你看他多嚣张”,我说:不用担心,你赢了……


01 基本案情

申请人胡某于2022年9月22日入职A公司,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口头约定:申请人岗位是项目经理,月工资为底薪6000元加项目提成。10月14日,A公司的监事张某通过微信发了胡某9月份工资1932元。10月-11月都没有发工资,申请人无奈于12月2日离职,理由是拖欠工资。离职后,胡某多次找张某追讨工资,张某每次都说,再等等。


02 代理思路

2023年3月份,胡某还是没有追到拖欠的工资,为此到律所咨询了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本人了解过情况后,告知胡先生,本案除了要追回拖欠的工资,还应当主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而这个诉求的前提是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可经过一大圈的搜集取证后,我们能找到的证据就只有一个1932元的微信转账记录(没有任何备注)、部分微信聊天记录(ps:因为换手机,剩下的已经很少了)及张某、李某的电子名片。正当我觉得证据薄弱时,惊喜出现了。开庭时,对方不仅来了,而且还是老板李某来了……这种情况,你说搁谁谁不开心(允许我偷笑一秒钟)。证据不充分时,某些可爱的对方就是我们胜诉的最好助攻。李某是个身材高大的东北老爷们,大概五十多岁的样子,庭上我和胡某几乎都没有说话,就是他一直在长篇大论陈述自己的冤屈,说这个胡某就是张某找来的,张某虽然是A公司监事,但是那都是临时的,A公司和张某就是合作关系。张某找来的人,只是用A公司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自己帮他的员工印了名片而已,不用给他发工资……


03 案件结果

如你所料,仲裁支持了我方全部的诉求。确认了劳动关系、支持了拖欠的工资和二倍工资差额、律师费等。


04 温馨提示

打工人遇到劳动纠纷不要担心,勇敢的主张权利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特别提示的是需要保存好证据,像本案的当事人,证据意识就不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还是提醒要规范用工。最重要的一点,万一真的被员工仲裁了,千万不要为了省点律师费自己去干,这种决定多半会让你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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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侯芹
  • 执业律所:广东诚公(龙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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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440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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