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某甲与高某乙继承纠纷
来源:赵晓龙律师
发布时间:2023-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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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高某甲与高某乙均系被继承人白某女儿。被继承人白某去世留下不动产和动产等遗产若干。因高某甲多年来与白某共同生活并尽心尽力照顾白某,高某甲与高某乙就遗产分割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高某甲遂找到本律师,主张就被继承人白某的遗产份额多继承。
办案经过:本律师接手案件后,做了大量细致的案件准备工作。首先到银行、房产等部门调查遗产线索,确定继承遗产范围;其次厘清有资格参与遗产继承的继承人关系。最后整理证据材料,敲定诉讼方案。
庭审过程中,本律师列举了大量证据,围绕高某甲系与白某共同生活的法定继承人以及高某甲对白某多有照顾,向法庭主张高某甲按照70%的比例继承白某的遗产。
结果:最终法官采信了本律师的举证、质证、代理意见,依据《民法典》继承编相关法律规定,按照65%的比例,支持了高某甲的诉讼请求。本律师为委托人最大限度争取了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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