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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被女儿套路,律师助老人夺回房产

作者:马赛男婚姻家事律师 发布时间:2023-03-16 浏览量:0

  案件介绍:

  夫妻二人共生育三个女儿,房屋A系二人共同财产,一直登记在丈夫名下。但丈夫于2017年2月因病去世,去世前留下遗嘱A,将房屋留给配偶。

  而当事人因配偶离世其为悲痛,一直没有办理房屋过户,直至2018年她决定将房屋A登记至自己名下,却发现联系不上女儿,为顺利过户房产无奈去某区法院提起继承纠纷之诉。

  直至当事人起诉,女儿才告知当事人,她已将房屋A登记在其女儿的名下。得知这一消息的当事人深感悲伤,万般无奈之下,撤回起诉,求助于我方律师,希望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办案经过:

  当事人告诉律师,一直将房本妥善保管于保险柜中,万万没想到,保管多年的房本早已被他人暗中调换,名下的夫妻共同财产也被登记在了外孙女名下。

  我方律师对当事人的遭遇深感同情,通过对所掌握的材料的仔细梳理,发现对方处心积虑转移房产的行为可追溯至2012年。

  二女儿僭越代理权,擅自就案涉房屋A与其子女的法定代理人签订房屋头卖合同,将房屋A转移答记到孩子名下事已至此,当事人无措地表示已无暇顾及女儿对自己莫大的情感伤害,希望能夺回被骗走的房产。

  为了帮助当事人夺回房产,老有所养,律师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迅速确定了办案思路。我方认为本案关键在于力证其女儿代当事人夫妇与对方签订的《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系恶意出通,严重损害了我方当事人及其已故配偶的利益,应属自始无效。

  为此律师与当事人进行了多次深入沟通,详细搜集证据,协助当事人收集到多项有利我方的证据,并制作了详细的证据清单和可视化案情流程图,完整还原被告恶意串通进行房屋买卖的案件事实。

  案件结果:

  本案历经两审,最终法院判决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律师点评:

  实践中,不之被继承人在去世之前通过遗嘱将遗产留给孙子女的情况,不少子女的认知里,父母的财产日后必然是自己的,可以随意外分,哪怕是讳背老人的心愿。而这其中争议最大的当属房产,房产往往是遗产中价值最大的财产,目其保值升值空间大,不论如何分配和外理,都会对遗产继承人的利益乃至未来生活产生重大影响。律师建议,为避免亲人争产,情感割裂,在遭遇复杂情况时,应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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