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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不用赔非医保用药

作者:时金凤律师 发布时间:2022-05-25 浏览量:0

【案情简介】2021年8月份,赵某因出去买菜不幸被车撞倒,车辆车主为黄某,当时交警处理事故并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肇事者黄某全责,赵某对本次事故不承担责任。因保险公司与赵某没有协商成功理赔方案,遂赵某起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理赔赵某因事故而造成的各项损失合计26万多,造成了十级伤残。

【律师办案】在承办律师整理了赵某因交通事故住院产生的医疗费、护工费用票据,并根据广东省2021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出赔偿方案,在庭审过程中,保险公司以赵某花费的医疗费中其中1万多属于非医保用药,保险公司拒绝赔偿。但作为本案的承办律师认为:根据最高院关于适用保险法若干问题解释的规定,非医保用药费用报哪个不等于非必需、过度医疗的费用,要求伤者在治疗期间被动等待治疗而无从选择最佳治疗方案,不符合抵御、分散风险的保险合同签订目的,也不符合社会公平正义的理念。保险公司应当举证证明案涉非医保用药在医保范围内存在同类用药的合理替换方案,且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同类医疗费用标准的,才能达到举证不付的目的。

【案件结果】最终法院判决:对保险公司主张的不支付非医保用药费用不予以支持,判决保险公司应该向伤者支付花费的全部医疗费。

【律师建议】随着购买车险险种的多样化,现在出现了一个新的险种就是针对医院的非医保用药也购买保险,在发生事故时保险公司对此应当理赔,不会给保险公司有拒绝理赔非医保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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