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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律师在侦查阶段为当时申请取保候审大获成功!

作者:黄祖合律师 发布时间:2022-04-18 浏览量:0

2020年5月13日,黄律师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获得成功!

黄律师接受某当事人委托,作为涉嫌犯罪的当事人的辩护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在接受委托后,认真细致地研究案情,从事实和法律以及犯罪构成等多维度进行研究,并对相关罪名研究透吃透,最终在经过扎实的调查研究基础上,对当事人的行为进行事实分析与法律定性,并向公安办案机关提交法律意见书。在公安机关对委托人讯问期间,积极与公安侦查办案人员积极沟通,向公安机关说明当事人行为不构成犯罪的理由,公安机关认真听取作为辩护律师的我的意见,所提法律意见有理有据,获得公安机关一定的认可。同时根据当事人的身体状况以及其行为等具体情况,为当事人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取保候审,并且认为公安机关对我的当事人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特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对于申请取保候审进行审查,认为我们的法律意见以及取保候审申请有理有据,并于2020年5月13日对我当事人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书》。至此,该案在侦查阶段已经取得阶段性的成果,为下一阶段的处理打下坚实的基础。我的辩护工作,不仅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还得到了办案机关的认可,办案机关认为公安侦查机关与律师同为“法律共同体”,虽然两者工作性质不同,但两者应当共同为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保障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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