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勋章律师

丁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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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河南

擅长:婚姻家庭,债权债务,损害赔偿,刑事案件

二审不战而屈人之兵

来源:丁勋章律师
发布时间:2021-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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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原审被告):段XX,男,汉族,1977年6月14日出生,住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王xx,男,汉族,1974年2月8日出生,住河南省商丘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丁勋章,河南京港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段xx因与被上诉人王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2020)豫1402民初793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段xx自愿撤回上诉。本院认为,上诉人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撤回上诉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段xx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14030元,减半收取7015元,由上诉人段xx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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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勋章律师
丁勋章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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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联合大厦1812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丁勋章
  • 执业律所:河南京港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4114*********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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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联合大厦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