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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某某涉嫌滥用职权罪,判决无罪。支持辩护人辩护意见。

来源:刘文玉律师
发布时间:202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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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某某涉嫌滥用职权罪,判决无罪。支持辩护人辩护意见。

1基本案情

孟某某为某县公安机关户籍警官,2013年期间在某基层派出所户籍民警为他人提交办理户口登记的时候,对于提交的申请材料没有详细查阅,致使某户籍民警在材料中掺杂了违规办理户籍的资料,致使一名不符合办理户口的外籍人员通过了户口登记。后某户籍民警被判刑接受刑事处罚。检察机关认为孟某某涉嫌滥用职权起诉至人民法院。

2案例分析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结合上述法律规定,刘文玉律师详细阅读全部卷宗,并与被告人多次沟通,被告人明确表示属于疏忽大意,而且没有收受任何好处,客观存在把关不严格,审查不仔细的情况,但认为认定构成犯罪属实很冤。某基层户籍民警在供述中也明确说明了,欺骗了被告人,被告人主观上不知道违规办理户口一事。了解到上述情况后,刘文玉律师认为被告人孟某某存在疏忽大意,但主观上没有犯罪的故意,是受他人利用不知情的情况下错误的审批。其行为不构成犯罪。实属应受单位纪律处分而不应判处刑罚,不受刑法调整。人民法院接受了辩护人的意见,判决孟某某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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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刘文玉
  • 执业律所:北京昂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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