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下货款被扣 律师委托对方没理由不付
来源:章芊昊律师
发布时间:2021-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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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详情:
某某工贸有限公司支付了某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2430590元,剩余的748162元双方约定由某某工贸有限公司支付给某某公司,某某工贸有限公司支付了某某公司508162元后,就以其向某某公司购买的部分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扣下240000元不付。但某某工贸有限公司以双方已约定将这笔货款支付给某某公司,某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没有权利要求其付款为由拒绝支付。后某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委托林律师提起诉讼。
处理结果:章律师经多方调取证据,就事实和法律部分进行了充分准备经过,判断本案中某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已履行相应的合同义务。法院采纳了章律师的代理意见,由某某工贸有限公司支付某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代收货款240000元。
客户致谢:章律师非常专业,对客户认真负责,非常感谢章律师帮我代理了这起案件,尽心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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