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英汇律师

曹英汇

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继承,婚姻家庭,刑事案件,劳动纠纷,医疗纠纷

继承法中的代位继承和转继承

来源:曹英汇律师
发布时间:2020-05-09
人浏览
  1.         代位继承即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2.         转继承具体包括两种情况

  3.         第一,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

  4.         第二,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


  5.         案情回顾:


  6.         A与a于1969年1月21日结婚,生有两女,长女a1,次女a2,a于2016年5月5日去世,去世时,留有一套房子,去世后至今未分割遗产。后a母亲B于2016年12月19日去世,B死前共育7名子女,长子a(已去世),次子b,长女c,次女d(早于a去世,死前育有一子d1),三女e,四女f,三子g(早于a去世,死前育有一女g1)。




  7.         诉讼请求:现A请求法院依法分割a死后遗留的房产。

  8.         律师分析:

  9.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B去世在a之后,生前依法继承a的房屋,因B生前未依法分割a的遗产,故B死后发生转继承,即其生前应依法取得的a的遗产部分由7名子女依法继承,因d,g二人于a之前去世,故在此发生代为继承,由d1,g1依法继承d,g的份额。



  10.         法条链接:

  11.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2条中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



以上内容由曹英汇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曹英汇律师咨询。
曹英汇律师
曹英汇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 104 万人好评:21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大连市西岗区黄河路263号302室辽宁宏展律师事务所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曹英汇
  • 执业律所:辽宁青树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2102*********835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全国
  • 地  址:
    大连市西岗区黄河路263号302室辽宁宏展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