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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辩护成功案例 初某某故意伤害免刑案
作者:朱伟光律师 发布时间:2020-03-28 浏览量:0
基本案情:2010年2月1日11时许,初某某与刘某甲、刘某乙(二人均另案处理)在县城某大酒店门口,因故与被害人等人打架。在打架过程中,初某某向被害人头部猛砍一刀,致其头部开放性顶骨骨折,头皮割裂伤。后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所受损伤为轻伤。初某某“外逃”后被抓获。初某某家人委托朱伟光律师为其辩护。
辩护过程:经初步阅卷及会见初某某,辩护人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故确定做量刑辩护,辩护目标定为“保缓(刑),争免(刑)”。
但本案有两大难点:第一,初某某直接致伤被害人;第二,初某某具有“外逃”情节,其是被公安通缉后抓获的。因此,实现辩护目标,困难重重。辩护成功的关键在于破解难点。经深入分析证据,研究本案细节,辩护人对案件事实有了新的认识,并据此提出如下辩护意见:
第一,初某某系受人指使参与犯罪的;第二,初某某具有一定防卫情节:其是在双方“混战”中致伤被害人的,本人也受到伤害;第三,初某某没有“外逃”:因不懂法律,听信刘某甲、刘某乙关于案件已处理完毕,没事了,才外出打工的,其没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想法,不是“外逃”。第四,初某某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已经取得被害人充分谅解;第五,初某某系初犯,且认罪态度好。
法院最终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判决初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免予刑事处罚。至此,辩护目标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