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辩护】查某某贩毒案
来源:张鑫麒律师
发布时间:2020-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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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16年7月27日凌晨,被告人查某某在重庆市某区某酒店10-3房间,以650元的价格将一包冰毒(净重0.33克)和两颗麻古(净重0.19克)贩卖给李某,交易完成后被民警捉获。经鉴定,从上述冰毒中检出了甲基苯丙胺,从上述麻古中检出了甲基苯丙胺和咖啡因。
【辩护意见】
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罪名、认定事实无意见。被告人系初犯,具有坦白情节,建议对其从轻处罚。
【判决结果】
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查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裁判文书】
本院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案例评析】
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在此基础上,辩护人可以主动帮当事人争取初犯、坦白等从宽情节,还可以及时和检察院沟通,争取良好表现和态度。
【结语和建议】
本案是一起零包贩毒案件。我国对毒品犯罪一直是严厉打击,有从严打击的趋势。而此类案件证据又容易出现瑕疵和争议。因此,无论案件严重程度,当事人及其家属都应及时委托律师,充分保障自己的权益。今天分享到此。如果你正好遇到此类纠纷,希望对你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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