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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第二天六级工伤,律师出手,最终获赔38万余元!

作者:刘则通律师 发布时间:2020-10-15 浏览量:0

案件背景

赫某于1810月份到厦门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作,岗位为锚杆班组工人,没想到刚入职第二天,就在工地操作钻孔机钻孔时不慎滑倒,导致左手被钻孔机绞伤。事发后赫某被立即送往厦门新开元医院治疗。

 

经诊断为左手1-4指绞伤,受伤严重。因此次事故,赫某住院两次,合计住院天数33天。原本好好的手掌因此次事故多指离断残缺,对后续的生活工作造成严重影响,赫某深受打击。

 

办案过程

因赫某才刚入职两天,单位不愿赔付那么多,认为把医药费4万多垫付后就已经算仁至义尽了,然而赫某手指多指离断,需佩戴残疾辅助器,每年都得更换一次,仅残疾辅助器的费用就要十来万,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赫某追偿无果。

 

正当赫某走投无路时,还好遇上刘律师,刘律师对此次事故后续理赔流程进行了一番解答和指导,赫某听后,当场决定通过刘律师的专业服务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件难点

1. 因赫某才刚刚入职两天,单位不愿意赔偿。

2. 赫某需长期佩戴辅助器具,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接受委托后,刘律师立即成立了专案服务小组,着手为赫某办理伤残鉴定的事宜,伤残鉴定结果为六级的严重伤残。鉴定结果下来后,刘律师立即联系了赫某单位谈赔偿事宜。

 

专案小组成员和单位方积极沟通,抛出合理方案,并且和仲裁员说明我方各项仲裁请求,在仲裁员的组织下与单位达成方案,签署了具有执行效力的仲裁调解书。

 

明确单位配合办理辅助器具配置手续等事宜,保证赫某的辅助器具能够顺利配置并且所花费的配置费用可以得到报销,最终赫某获赔三十八万余元。

 

完美收官

最后获赔的金额让赫某喜出望外,本案处理结果超出了赫某的预期,赫某非常满意,并对刘律师表达了最深厚的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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