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嫁女的权益可以被剥夺吗?
来源:刘敏律师
发布时间:2020-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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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姑娘出嫁了,村里的各项待遇就没有了吗?事实并非如此,姑娘出嫁后,是否还享有村里的各项待遇不能一概而论。现实中,很多村组以出嫁姑娘不属于村组成员为由随意剥夺出嫁女的合法权益,这是违法法律规定的。笔者最近处理了这样一个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权益纠纷案件。
案件事实:女方出嫁后,并未嫁到外地。而是男方跟随女方一起在女方所在村组生活,并且在女方村组当地落户。之前村组的各项福利待遇两人都享有了,但是最近的一次拆迁生活安置待遇分配中,村组将二人所在家庭全部成员排除,不承认二人家庭成员的村民资格,导致其家庭成员无法获得政府分配的拆迁生活安置待遇。
诉讼策略:当事人委托后,权衡再三并且和当事人协商后,笔者以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为由提起民事诉讼。由于各地法院对该法律问题的处理意见不一致,有的以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为由驳回,有的以其他理由驳回。但是,也有一些法官本着公平正义之心,确认这些出嫁姑娘的村民资格并维护这些姑娘的合法权益。经过多次和承办法官沟通,法官最终确认了当事人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案件难点:有的法院认为此类案件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有的法院认为这类案件不属于民事纠纷。本案开庭过程中,对方律师就提出了如此抗辩理由。但是,由于笔者准备充分,查找了承办法院历年来裁判的相关案件,摸清了法官的裁判思路,最终取得了不错的结果,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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