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宝川律师

杜宝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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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合同纠纷,刑事案件

故意伤害案(判处缓刑)

来源:杜宝川律师
发布时间:2020-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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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5月23日10时许,被害人吴某某跟随宋某甲到微山县城被告人宋某乙(宋某甲的叔叔)的店铺核算账目。吴某某与宋某乙发生言语冲突。宋某丙(宋某乙的儿子)见状上前殴打吴某某,随后宋某乙上前协助。二人将吴某某打伤,后者胸部肋骨、腰部腰椎骨两处轻伤(二级)。附近监控视频清楚记录打架过程。宋某乙拨打110,宋某父子先后到案、羁押。宋某丙委托本律师担任其辩护人。本案辩护的关键在于,能否通过道歉及赔偿,取得吴某某的谅解。经过艰苦的工作,宋某甲推动吴某某出具了谅解书。农历腊月二十七,法院第二次开庭,判处宋某乙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宋某丙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案号:(2019)鲁0826刑初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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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杜宝川
  • 执业律所:北京市盈科(济宁)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3708*********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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