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拆迁户维权,状告房管局违法颁发拆迁许可证
来源:喻光明律师
发布时间:2010-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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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某在九龙坡区黄角坪新建路158号拥有120平方米房产,该房屋被列入拆迁范围后,蒋雪松发现九龙坡区土地储备中心不具有获得拆迁许可证资格,而九龙坡区房屋管理局却违法向九龙坡区土地储备中心颁发了拆迁许可证。
蒋某于是委托本律师依法维权。本律师依法代表蒋雪松对九龙坡区房屋管理局颁发拆迁许可证的行政许可行为提起拆行政诉讼,以维护蒋雪松合法权益。目前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该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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