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桃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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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经济条件悬殊的情况下我们帮弱者女方争取到了抚养权
作者:郑桃林律师 发布时间:2020-06-12 浏览量:0
我们代理的女方李某为湖北随州人,刘某(男方)为武汉人,二人在同一家公司工作,但男方工资较女方高一些,男方有房有车,女方仅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女方在委托我们办理此件离婚案件时,向我们诉说自己的不易,为了孩子抚养权,她可以放弃婚后共同还贷和增值部份的财产分割。
我们接到此案后,详细的查看了所有证据财产,将男方不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上交法院,最后帮女方争取到了抚养权。
很多当事人咨询:郑律师,我是女方,结婚后就没有工作,没有收入,经济条件不如男方,是不是我就一定不能抚养孩子,不是的,其实法院在处理抚养权时,经济条件不是唯一要考虑的因素,如小孩年龄、目前跟谁一起生活、双方道德品质、文化水平、是否经常陪伴孩子、与孩子是否建立了良好的感情、家人是否有条件帮助你抚养等等都是法院要考虑的因素,我们尽量为多方面的为您创造有利的条件来争取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