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万借款变41万,还清了还要还--尹律师解其烦忧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背景:
李女士与吕女士既是朋友也是生意伙伴,李女士因生意需要多次向吕女士借款,并出具了相应的借条。后,吕女士与李女士又达成了生意合作意向,吕女士从李女士处批发购进服装进行销售。
二、案情简介:
2014年-2017年期间,李女士向吕女士借款共计19万元,且出具了借条。在此期间,吕女士向李女士转款799023.8元、李女士向吕女士转款657227元。吕女士认为,19万元借条的借款全部用现金方式交付给了李女士,银行转账的799023.8元也是借款,李女士尚欠其借款415786.8元,故向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女士偿还借款415786.8元。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借条载明的19万元借款全部已经通过现金交付,其余799023.8元转款也是借款,扣除李女士转给吕女士的657227元,李女士应向吕女士偿还借款331796.8元,并以此为基数支付相应的利息。但事实上,李女士仅向吕女士借款19万元,其余银行转账系货款,且李女士向吕女士的借款已经全部偿清。李女士不服,经过反复思考决定更换律师,委托重庆利欣律师事务所尹律师来代理本案的二审。
三、案件疑难点
尹律师接手案件后,对一审案件的庭审笔录、双方证据以及判决书核心内容进行了深入分析,找出了本案的疑难点:一、双方的实际借款金额究竟是19万元还是98余万元;二、如何证明吕女士转账给李女士的款项是货款而非借款;三、李女士是否已经还清所有借款。
四、 律师工作及成果:
首先,尹律师用了整整两天时间与李女士进行深入的沟通,从双方的认识到借款,从借款到还款产生纠纷,包括借款的细节、生意合作的细节等等。其次,尹律师牺牲了整个国庆节休息的时间,将李女士与吕女士往来三百余笔资金款项的性质进行了逐笔分析和明确。再次,根据法律规定,找出一审判决的漏洞,以及补充有效的新证据以证明我方的观点与主张。最后,尹律师准备了几十页深入细致的代理意见,在庭上积极表现,并将所有要点纳入撰写的代理意见交给法官庭后评议。
通过不懈努力,二审法院采纳了尹律师的全部上诉意见和请求,认定李女士的借款仅为19万元且已经全部偿清。至此,尹律师代理的此案获得了二审的全面胜诉。
五、 律师提醒
中国是个熟人社会,再加之社会大众多欠缺法律意识,实践中,人们多基于朋友、亲人关系在出借借款时,或是未签订书面借条、未备注转款性质,或是借条记载模糊不能真正反映借贷关系,由此在借款不能正常归还或是其他事由导致关系破裂时产生纠纷。随着移动支付的发展,经济交往更是频繁发生,因此,建议大家在借款或其他经济往来中,形成有效的书面文件,如合同、协议、说明、承诺等;如没有书面的文件,在进行转款时也务必备注转款用途。同时,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据规则新的司法解释出台,建议大家在微信、支付宝、短信等即时网络通讯信息中保留相应证据,以避免自己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