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风律师事务所律师

三月风律师事务所

律师
服务地区:天津-天津

擅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损害赔偿,合同纠纷,刑事案件,继承,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身份信息保管好,冒名登记审判新方向

来源:三月风律师事务所律师
发布时间:2019-10-23
人浏览

【案情简介】

2018年7月23日,原告武某通过查询工商登记信息发现其身份证信息被他人冒用,其被冒名注册为北京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查阅该合伙企业的底档发现,工商登记档案中武某的签名均系伪造,注册材料均是在武某不知情的情况下伪造的虚假材料,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根据他人提供的虚假材料将武某登记为合伙人,损害了武某的合法权益。

经查,2017年7月11日,该合伙企业向海淀工商分局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非公司制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入伙协议、认缴出资确认书及制定(委托)书等文件材料。 2017年7月11日,海淀工商分局作出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准予该中心将其股东变更为武某,由于武某对此情况并不知情,也未在相关文件上签字,故武某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将武某登记为该合伙企业合伙人的行政行为。

【争议焦点】

身份信息被冒用进行工商登记引起的纠纷,属于行政案件管辖范围还是民事案件管辖范围。

【代理意见】

被告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根据他人提供的虚假材料将原告武某登记为北京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武某通过笔迹鉴定证明工商登记档案中其签名系伪造,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应当作出必要的审查,并且在以往的众多案例中,对于冒用身份信息进行登记的情况,法院一般采取支持被冒用身份信息者的态度,判决撤销相关行政行为。

【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该案件属于民事纠纷而非行政纠纷,应当通过民事途径解决,裁定驳回起诉。

【案件评析】

本案系因身份信息被冒用进行工商登记而产生的纠纷,区别于以往众多案例中法院支持被冒用身份信息者的情况,本案原告武某起诉被告海淀分局最终是以本案属于民事争议,应当通过民事途径进行解决结案。这一裁判结果提示了此类型案件审判方向的变更,在以往的类似案件中,法官审理时大多倾向于认定工商登记部门所作出的设立登记行为缺乏事实依据,从而裁判撤销工商部门作出的登记行为,这种审判倾向在便利当事人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政府的权威,出于保护公权力形象的考量,目前法院在审理此类行政诉讼争议时不再倾向于直接撤销工商部门的登记行为,而是采取不直接审理,驳回起诉,告知当事人寻求民事途径进行解决的方式结案。

在此,本所律师提示大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家出台诸多便利规定,降低公司设立门槛,这也导致有不法分子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申请设立公司从而谋取不当利益。对这类案件,当前的审判方向有了新的变化,法院倾向于通过民事手段解决,所以,当您的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时,一定要注重收集冒名注册公司的侵权证据,比如身份证遗失或出借的时间、过程,工商登记中有关个人的签名等信息,进而对侵权人提起民事诉讼,保障自身权利。


以上内容由三月风律师事务所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三月风律师事务所律师咨询。
三月风律师事务所律师
三月风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律师
帮助过 546 万人好评:0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188号燕园别墅16栋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三月风律师事务所
  • 执业律所:天津三月风律师事务所
  • 职  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1201*********590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天津-天津
  • 地  址:
    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188号燕园别墅16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