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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成功案例

作者:汤佳杰律师 发布时间:2021-12-22 浏览量:0

 

一、案情概要。

嫌疑人因涉嫌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刑事拘留,经会见了解情况,其利用自己的计算机技术非法侵入到一些网站,致使这些网站无法正常运行,其本人也表示,自己非法侵入的这些网站建设或发布者并无涉及国家事务管理、国防、科技等部门。

二、律师意见和工作。

律师认为,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非法侵入计算信息系统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5条的规定,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要领域和要害部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而嫌疑人侵犯的网站并不包含其中,不属于该罪侵犯的客体范围,故不构成该罪。另外,嫌疑人在被刑事拘留后,如实供述了自己掌握的全部案情,没有任何隐瞒,若侦查机关认为本案仍有必要继续侦查,完全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无需对嫌疑人进行羁押。期后,律师向侦查机关提交书面意见,最终侦查机关决定对其取保候审。

三、辩护结果。

   一年的取保候审期限到期后, 侦查机关根据案情变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9条第2款之规定作出了《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决定解除对嫌疑人的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本案得以完美解决,压在嫌疑人及家人心中的石头总算放了下来了。   


汤佳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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