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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发出后,买家一直拖欠货款怎么办

作者:刘丽艳律师 发布时间:2018-12-20 浏览量:0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2016年9月、10月份,丁某分六次向常某订购手套,货款共计21360元。常某多次跟丁某索要货款,但是丁某确以各种理由不支付任何货款给常某,无奈之下,常某找到刘丽艳律师,委托刘丽艳律师代理该案件,提起买卖合同纠纷之诉。

    办案经过

    经过对案件的分析,刘丽艳律师意识到本案的关键点是证明双方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相关证据,同时本案能够拿到货款,可以先调查对方的财产情况并对丁某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等,把握案件的主动权。


    案件结果

     丁某欠常某货款21360元未付,双方同意由丁某于2018年4月2日前先偿还丁某货款5000元,后自2018年4月30日起,每月30日前支付常某货款1817元,共分九期清偿完毕。

     丁某有任何一期逾期未足额履行,则常某有权要求丁某一次性偿付常某货款本金21360元及逾期利息。


      律师说法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的当事人应该按照合同的内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本案中常某依照约定向丁某交付货物,丁某也已经验收合格,丁某就应该支付货款给常某,否则承担违约以及败诉的风险。所以,刘丽艳律师奉劝各位,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一定要做诚实守信的好公民,否则会有法律风险。


刘丽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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