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通过诉讼让开发商退还定金及首付款
来源:伯方律师
发布时间:2018-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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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罗先生于2016年12月与开发商签订额《商品房认购书》及其《补充协议》,约定罗先生购买开发商开发的房产,并支付了5万元定金,后又支付了首付款,后罗先生与开发商不能达成最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不退还定金和首付款。
案件处理:广东伯方律师事务所赵学丰主任团队接到罗先生的委托之后,指派王丽军律师、杨鸿广律师作为代理律师开始处理案件,王丽军律师、杨鸿广律师经过了解得知,罗先生在本次房产交易过程之中并无过错,开发商无权扣除罗先生支付的定金和首付款,决定代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返还定金和首付款。
案件结果:法院经过审理最终判决开发商返还罗先生全部购房款,成功结案。
案件解析:在一手房买卖中,买家支付了购房的定金和首付款,如果开发商和买家通过充分的协商仍然不能对合同的条款协商一致,导致不能签订最终的买卖合同,买家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及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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