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档案丢,想法办退休
来源:姚庆伟律师
发布时间:2020-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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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系濮阳县工商管理局下设二级集体机构的原副厂长,在该厂工作17年,单位一直未给其交纳社保,后该厂被濮阳县工商局撤销,张某待业在家,随着张某年龄增长,即将到退休年龄,考虑到自己的养老问题,就无数次向该局要求补交17年来的社保,由于张某离开将近20年,该局经查找未发现张某的人事档案,确认将张某档案丢失,由于张某离开该局将近20年,新的法律法规不断更新,当时旧的法律废止,证明张某在该局工作及工作将近20年的证据很难搜集,经过本律师的艰难调查取证工作,最终在濮阳县档案局找到20年前濮阳县工商局出具的红头文件等,经过开庭法院采纳了本律师代理观点,一审判决濮阳县工商局为张某补办人事档案及退休手续等,张某对代理结果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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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开州路市司法局一楼,市卫校对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