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康律师

吴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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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江苏-南京

擅长:房产纠纷,婚姻家庭

快速离婚并争到两个孩子抚养权成功案例

来源:吴康律师
发布时间:2017-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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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

委托人为女方,婚后双方感情不好,性格不合。女方生病男方不管不问,不尽夫妻间的扶助义务,至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女方要求离婚男方不同意。于是委托南京资深离婚律师吴康代理离婚诉讼。

审理结果:

1、男女双方离婚;

2、婚生子和婚生女由女方抚养。

律师点评:

本案中委托人女方要求离婚并争取两个孩子的抚养权,男方要求一方抚养一个。我和女方说如果法院判决的话一般判决一方抚养一个孩子,争取两个孩子难度很大。要想争取两个孩子,最好通过调解的方式说服男方同意。我了解到两个孩子目前在女方父母处抚养,男方工作很忙,没有时间抚养孩子,也没有尽过抚养的义务。于是我多次和男方协商,男方表示如果女方不接受一方抚养一个孩子的话就不同意离婚。我告知男方孩子从出生起就一直在女方父母处生活,姐弟俩朝夕相处感情很深,如果让他们分开的话他们会接受不了,改变成长环境对孩子也不利,而且男方目前的情况也没有时间精力抚养孩子。男方说回去考虑一下。开庭当天,我又主动找到男方询问男方的调解意见,男方表示担心孩子都给女方的话会见不到孩子,我说探视权是父母的法定权利,女方会配合探视的。经过长时间的耐心沟通,男方同意了我方提出的要求离婚,两个孩子归女方,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的调解方案,至此案件顺利调解结案。原本预计要一年时间法院才能判决离婚,因为顺利促成双方方调解,结果只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当事人对律师高效的工作非常满意。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 2017)苏0116民初3716号

    原告A,女,1990年生,汉族,住南京市六合区。

    委托代理人吴康,江苏朗宁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B,男,1974年生,汉族,住南京市六合区。

    案由:离婚纠纷

原告诉被告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6月1日立案后,依法由审判员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如下协议,请求人民法院确认:

    1、原告与被告自愿离婚;

    2、婚生女和婚生子均由原告负责抚养,被告于2017年8月起,每月20日前给付抚养费2000元,直至两名子女年满18周岁止;

    3、双方无夫妻共同财产、债权分割,各人债务由各人承担;

    4、双方无其他争议。

 案件受理费240元,减半收取120元,由原告负担。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2017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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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吴康
  • 执业律所:江苏朗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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