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康律师

吴康

律师
服务地区:江苏-南京

擅长:房产纠纷,婚姻家庭

成功案例教你如何劝说被告同意离婚

来源:吴康律师
发布时间:2017-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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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

委托人因夫妻感情破裂,意欲通过诉讼要求离婚,通过比较和选择最终确定由南京离婚律师吴康全程代理此案。

审理结果:

1、男女双方离婚;

2、子女由男方抚养,女方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

3、女方自愿支付男方10000元。

律师点评:

本案双方第一次开庭,被告坚决不同意离婚。本律师休庭后多次和男方沟通,告知男方离婚自由,即使男方不同意离婚,法院最终也会判决离婚,如果让法院强行判决的话大家会撕破脸,而且拖得时间会很长,对双方都没有好处。既然双方感情已经破裂了,不如早点做个了断,好聚好散。经过本律师的耐心沟通,男方终于同意离婚,提出女方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退还男方给女方家买房的钱20000元。律师把男方的要求转达给女方,女方提出现在经济困难,抚养费每月付不了那么多,也拿不出20000元。本律师多次和男方协商,男方同意了女方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退还男方支付的买房款10000元。本律师立刻向主审法官说明了双方已经协商一致,可以调解离婚。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调解离婚,再无纠葛。

至此本案终结,从立案到调解离婚只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当事人非常满意案件结果。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 2017)苏0111民初1287号

原告A,女,1 9 8 4年生,汉族,住南京市江宁区。

委托代理人吴康,江苏朗宁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B,男,1 9 8 1年生,汉族,住南京市浦口区。

案由:离婚纠纷

经审理查明,原、被告于2012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婚后双方因生活琐事常发生矛盾,致夫妻感情受到影响,故原告诉至本院要求离婚。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A与被告B自愿离婚;

二、原被告之子由被告抚养,原告依法享有探视权;原告自愿给付抚养费每月500元;

三、原告自愿补偿被告10000元;

四、本纠纷一次性解决完毕,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五、案件受理费2 4 0元,因调解减半收取为1 2 0元,由原告负担。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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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律所:江苏朗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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