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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 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作者:黄蓉律师 发布时间:2022-01-06 浏览量:0

案例简介:

王先生与李女士系夫妻关系,双方于2015年5月20日在国内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李女士因工作需要,于2017年前往泰国工作后便一直居住在泰国。双方因长时间两地分居,夫妻感情逐渐淡化,经双方协商一致,均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为:房屋一套,汽车一辆。虽然双方已经达成一致,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李女士无法亲自回国办理离婚手续。那么,王先生与李女士应如何办理离婚手续呢?


案件结果:王先生与李女士解除婚姻关系。

 

鼎麒说法:

在中国,离婚有以下两种途径:

第一种:登记离婚,即双方通过协商,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离婚协议书,共同亲自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由民政局发给离婚证;

第二种:诉讼离婚,即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如果双方在调解阶段达成一致意见,则由人民法院发给调解书;如果一方不愿意调解或者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由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发给判决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由此可知,民政局登记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前往才能办理。结合本案,虽然双方对离婚问题已达成一致意见,但李佳因疫情原因无法回国,不能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因此双方无法通过登记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只能通过诉讼解除婚姻关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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