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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峻形势下,非法拘禁获得缓刑

作者:刘伟律师 发布时间:2021-11-17 浏览量:0

案情简介:

  20186月,因张某欠B某的工程款未给,于是AB两人就合计到张某的老家去找他,在其老家找到张某后,张某拒不支付工程款,故其二人将张某带到天津市,到达天津市之后将张某安置在一家宾馆,不让其出入,直到还钱为止。在回天津的路上,A某有对张某进行压制,B某对张某有殴打的行为后张某家人报警,警方在宾馆内将AB两人抓获。

辩护思路:

  第一、此案因债务纠纷引起,可找被害人商量,根据债务情况进行商谈。

  第二、商谈之后,把债务纠纷解决完毕,适当对被害人进行赔偿,获得被害人谅解。

  第三、被害人远在外地,商谈以及获得谅解比较困难,承办律师想尽一些办法和被害人见面。

  第四、在阻止张某出门的过程中有赚钱的行为,不能认定为抢劫。

裁判结果:

  当案件进入审查逮捕阶段之后,辩护人及时提交法律,并根据以上的辩护思路向检察院提出不予逮捕的辩护意见,承办机关审查后认为辩护人的意见充分合理,予以采纳,对Y作出不予逮捕的决定。最后,在法院审理阶段,同样采取上述策略,做到了缓刑的结果。

律师结语:

  整个案件最大的难度是被害人一方,被害人远在外地,想和其达成谅解必须当面商谈,最后经过承办律师的努力,被害人同意来津,并签署谅解书。在审查逮捕阶段,争分夺秒,最终在逮捕决定出来之前拿到谅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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