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振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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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劳动纠纷,债权债务,损害赔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

未买养老保险,劳动者获赔6万

来源:林振富律师
发布时间:2021-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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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大家都知道,社保中的五险,缴费最高的就是养老保险了,而一些用人单位在给员工买保险的时候,为了降低成本偏偏就不买养老保险,而只买工伤,医疗,和生育险。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劳动者能不能以不依法买保险为由解除劳动关系,而获得经济补偿金呢?下面为大家分享一则成功案例:

     吴某今年49岁,来自湖南平江县,2009718日进入东莞市虎门一家灯饰公司做打孔工,每个月平均可以拿到6000多元的工资,吴某觉得,在广东,能够拿到这个工资,不知道比在家里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做农活强了多少倍,便以厂为家,安心地做了下来。这样的生活,平平静静地过去了8年,一次工伤事故,彻底地改变了他平静的生活。

   2017912日,他在打孔时不小心伤了右手的一条筋,经过治疗后,功能还是有些影响,2017925日认定为工伤,2018711日经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未达伤残等级。

   因为未达伤残等级,让他的情绪很低落,他原以为可以达到十级,有十级,就有七万多元的赔偿。没有等级,感觉七万多元一下子就飞走了。他在网上找到了笔者,笔者看了他的鉴定结论,对他说,如果在未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之前,在笔者的帮助下是可以评上十级的,但是现在结果已经出来,一切都无济于事了。

   在吴某到律师所与笔者充分的沟通中,发觉公司虽然买了工伤保险,但是并没有买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便对吴某说,工伤的那七万虽然飞走了,但是公司没有依法参保。

  20181220日申请了劳动仲裁,2019114日仲裁裁决出来了,仲裁驳回了六万元经济补偿的请求,只是确认双方解除了劳动关系,就是一分钱也没有判。当笔者把裁决书发给吴某时,吴某太失所望,说,这个春节他不开心,六万元又飞走了。

  笔者简单地安慰了一下他,对他说,仲裁输了,算不了什么的,在法院扳回来就可以了,六万元是煮熟的鸭子,飞不了的,听到笔者还是那么的自信,吴某依然是半信半疑!

  2019121日到法院立案,法院也许是看到案件比较简单,不用多久的时间,开庭后三天就下判决。2019227日,法院判决单位需要向吴某支付经济补偿金60391.50元。

   这次,当吴某收到盖有红章的法院判决书时,他对笔者说,中国真是一个法治的社会!

律师观点:本案中,五个险种,单位买了三个,没有买养老和失业,就是属于未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六,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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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林振富
  • 执业律所:广东展豪律师事务所
  • 职  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4419*********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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