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振富律师

林振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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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劳动纠纷,债权债务,损害赔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

疫情下的工伤赔偿案件

来源:林振富律师
发布时间:2020-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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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观点分析

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病毒疫情,改变了绝大数人的生活,随着疫情慢慢地得到控制,人们开始复工复产,但是由于外围国家的疫情并没有出现实质性的好转,对于很多产品靠出口的企业生产上受到很大的打击。可以说,不可避免地绝大多数人在这场疫情中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那么,笔者代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对于能不能确保在胜诉后拿到钱,也是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如果说,打赢了官司,企业已经不在了,或者是无力支付赔偿金,那么这样的官司从一开始就没有打下去的必要。综合各方的利益,在差不多的情况下,如果能够调解成功,那是皆大欢喜的结局,下面为大家分享一宗调解成功的工伤赔偿案例:

来自广西横县的韦先生于2017年11月27日入职东莞一家五金塑胶公司,2019年6月29日,在公司车间操作平整机作业过程中,左手小指不慎被机械压伤,后公司东莞市石碣医院治疗。出院后,他联系到了笔者,说公司不愿意赔偿,据他了解,以前有工伤比他还严重一些的工伤职工,只赔偿了一万多元就这样了结了。

笔者详细了解了他的具体情况下,建议他委托律师走好索赔过程的每一步,争取得到更多的赔偿金。2019年9月9日,在笔者的协助下,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他出具了《认定工伤决定书》,12月17日鉴定为伤残十级。春节过后,叫在家乡的他寄身份证过来,帮他申请了劳动仲裁。在仲裁后,他开始心里担心着案件的走向,笔者让他放心,不会输,让他保留着耐心,一切都会像疫情一样,会过去的。慢慢地,公司松口开价了,从三万到五万再到七万,笔者不答应,僵持了几天,最后笔者让仲裁员打电话给公司,讲明没有争议的地方,就是判下来肯定会比七万多,笔者要求最低达到八万,最后公司方同意了。


2020年5月26日,开庭当天调解成功,8万元,月底支付4万元,6月10号前支付4万元。律师评析:对于小公司,在这个疫情时期,如果看到有可以打赢公司收不到钱的可能性,要及时到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的好处是先不让企业有机会转移财产,让后面拿到赔偿金打下坚实的基础。另外一个方面,在总的赔偿金没有太幅减少的前提,在付款方式作出适当的让步,允许分期付款方式,因为现在好多企业资金周转确实是有困难。这样的操作,会让每个案件都有一个好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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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林振富
  • 执业律所:广东展豪律师事务所
  • 职  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4419*********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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