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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不起诉案例喻某豪强奸罪一案取保候审后不起诉

作者:胡文学律师 发布时间:2023-05-11 浏览量:0

强奸罪案件能不起诉吗

【案情简介】

犯罪嫌疑人喻某受被害人王某邀请与另外两名男子吴某和张某一起吃烧烤,期间四人都有饮酒,酒后吴某带四人至出租房内,当晚,吴某和张某使用强迫手段强制轮流与王某发生性关系。第二天酒醒后喻某用阴茎摩擦王某阴部并射精,事后王某对喻某的行为表示了谅解。

【办案经过】

团队律师接受嫌疑人家属委托后,经详细了解本案全部事发经过,团队律师认为本案嫌疑人不属于轮奸,其没有与另两名嫌疑人有过任何共同强奸被害人的意思表示,且事实上嫌疑人也没有进入被害人体内,没有与被害人发生性行为,因此其行为不应被定性为强奸,且本案嫌疑人具有未成年、获得了被害人谅解等多项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综合本案全部事实,团队律师多次与检察院沟通,在案件审查逮捕阶段成功帮当事人争取不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侦查后将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团队律师帮其争取到不起诉的结果。

【法律规定及案件结果】

根据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两人以上轮奸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本案经过团队律师积极与办案机关进行沟通,最终成功帮助当事人争取不起诉。

【案例评析】

在刑事案件中,未成年是重要的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强奸罪一般三年起刑,而具有未成年的情节则可以在三年以内判处刑罚,再结合具体犯罪情节的轻重、努力争取被害人赔偿谅解,因此本案最终取得了最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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