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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案件取保候审成功案例曹某威强奸罪一案取保候审

作者:胡文学律师 发布时间:2023-05-11 浏览量:0

【案情简介】

犯罪嫌疑人曹某与被害人周某系情侣关系,恋爱已经2年,期间双方也多次发生过性关系。2021年3月某日,被害人到东莞,嫌疑人从高铁站接站后两人在厚街一酒店开房住宿并发生性关系,3月21日被害人因独自玩手机,不给嫌疑人看手机,嫌疑人不满,双方发生抢夺手机行为,被害人咬、抓嫌疑人,嫌疑人还手打了被害人两耳光。后双方慢慢平静下来,被害人也未离开,双方抱着趟在床上,约1个小时之后,被害人主动称想要与嫌疑人发生性关系,遂双方发生性行为,之后嫌疑人就睡着了,直到3月22日中午,有警察敲门,被害人称遭到嫌疑人强奸,故嫌疑人被抓,导致本案发生。

【办案经过】

团队律师接到委托后,按照嫌疑人陈述的本案案情,团队律师认为嫌疑人不构成强奸罪,双方本来就是情侣关系,虽嫌疑人与被害人发生了肢体冲突,但该冲突并非因为嫌疑人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所致,二者不存在因果关系,本案除了被害人口供之外,并无其他证据证据证明嫌疑人有实施强迫、暴力相关的行为,从证据角度来看也并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故团队律师认为嫌疑人依法不构成犯罪。最终公安机关有采纳团队律师的意见,作出了取保候审的决定。

【法律规定及案件结果】

根据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按照公安机关指控,嫌疑人将面临至少三年有期徒刑的处罚,经过团队律师积极与侦查机关进行沟通,最终成功帮助当事人争取取保候审。

【案例评析】

强奸罪案件一般都比较隐蔽,事发现场除了被害人和嫌疑人之外,很少有其他相关的物证或证人证言,一般来说如果仅仅有被害人的证言而无任何其他证据予以佐证强奸事实的话,是比较难成立强奸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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