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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刑事案件

魏某某盗窃罪无罪释放成功案例

来源:胡兴利律师
发布时间:2019-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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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魏某某因涉嫌盗窃寺庙功德箱内钱款被开封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家属及时委托本律师进行会见,根据会见初步了解案情,魏某某自称未实施盗窃的犯罪行为,但因案件处于侦查阶段,无法阅卷,公安机关是否掌握其他证据证明魏某某构成犯罪本律师不敢断言,但目前魏某某的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的规定。因此,本律师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变更魏某某的强制措施,后公安机关认为魏某某拒不认罪,仍有社会危害性,未批准变更强制措施。通过与公安机关的进一步沟通及二次会见魏某某,本律师又对案情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本案确实属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遂向检察机关递交了不予批准逮捕意见书,并与检察官沟通辩护意见,检察院评议后,采纳了律师的意见,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了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第二天魏某某被释放,本案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

在此,本律师提醒各位嫌疑人家属,如果亲属因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应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律师进行辩护,不要错过营救家人的黄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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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胡兴利
  • 执业律所:河南凡熙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4101*********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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