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参所律师帮当事人达成离婚诉求,成功调解离婚
诉讼离婚中,必须要先进行调解,这是法定的程序。通过调解离婚,能节省双方人力、物力、精力、财力,减少繁琐的诉讼程序,减少离婚成本,对双方来说都是好事,本离婚案件中,通过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调解,双方成功协议离婚,为当事人节省了时间、减少了痛苦。下面我们来看事情的经过吧。
【基本案情】
案由:离婚纠纷
原告:何某,女
被告:徐某,男
案情概述:
原被告双方于2012年4月经人介绍认识,后在某民政局登记结婚,2013年2月21日生育一女徐女。现因双方性格不和,沟通不畅,经常因为日常琐事发生争吵,矛盾和冲突升级,感情破裂,原告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解除原、被告夫妻关系,女儿徐女由原告抚养
【裁定结果】
经确认,双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一、原告何某与被告徐某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二、女儿徐女由被告抚养,抚养费油被告自行承担,原告对女儿徐女享有探视权, 在不影响女儿徐女学习和生活的情况下每月可探视四次,被告徐某应予协助。
三、原、被告双方均确认,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和共同债权债务由双方私下协商解决,无需法院在本案中处理。本案诉讼费150元,原告何某自愿承担(已缴)。
【律师解析】
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是现在民事诉讼的一个原则,是个好方法,可以减轻社会矛盾,一般来说调解结案,利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省时省力省财,本案中律参所律师为双方争取到最好的调解方案,也维护了当事人利益。
【本案结语】
婚姻出现问题,调解离婚可以做到定纷止争这一点,节省人力物力一定程度上也节约了诉讼成本,若你的婚姻正面临问题,必定要及时寻求律师的帮助,这样不仅能解决你的诉求还能维护你的权益。